2014年3月17日 星期一

Lesbian一夜情經驗談



(主圖是最近很夯的MV 有火辣辣LESBAIN床戲)

異性戀的色慾像河川,自高山匯集水氣奔流至海,
日夜不息,顯而易見,理所當然,
所有看得見的媒體刊物女體,在在都標示著異性戀的色慾。

Gay的色慾像地下水,雖然平常看不見,
但週末只要西門紅樓走一圈就可以看到無數暗湧的慾望,
色情三溫暖、色情按摩跟約泡APP更是發達,
地下水面一旦接觸到地面便汩汩而出,連我都曾上拓網瀏覽過一番。

而Lesbian的慾望是相當隱晦的,你甚至會懷疑她們到底有沒有性慾。
聽說林森北路有幾間專為Lesbain而設的酒店,
(敝人苦無一闖的勇氣)
台北還有幾間殘存的T BAR,似乎如此而已。

畢竟拋頭露面的場所,總是令人為之卻步,
萬一對錯眼來個不能號溝的對象,交易成本過高,
實在也不是閉俗的Lesbian愛的。

在下曾經在一夜情界打滾一年有餘,靠的是落後少人使用的BBS,
近來也有APP軟體供LESBIAN交友,但安裝半年多來甚無搞頭,
可能跟APP軟體以圖案為主介面有關,一來太快看到圖很容易滅火,
二來大家不好意思在自己的照片底下表明需求。

BBS的隱匿性較高一些,遊戲規則如下:
一切匿名進行,PO文公告條件及需求,意者上鉤,
交換站內信/MSN/line。
好處是,大家可以先交換一些無害的資訊,
例如台北/160/45,
基礎條件過關之後再進一步談需求與供給,
最後一步才是換照片。

隱匿性高相對的也麻煩許多,
問題是性慾又不是大陸冷氣團南下,
一待就待個三五天,
反而比較像午後雷陣雨,來勢洶洶,
急性症狀病發時手會抖,卵子衝腦看見女的就想撲倒,
兩三個小時後雨停了也就清醒了。

PO文、等回信、交換LINE、談條件、換照,
往往這一來一往,約到人內褲也乾了。

曾經有許多人收容過我的慾望,分布各行各業,
有學生、路邊攤老闆、工程師、住院醫師、美食街櫃台,
還有一堆根本不知道職業、見了面也不知道該怎麼稱呼的人。

我是腦爽一族,腦袋要先爽身體才會爽,
熟悉的戀人已經無法刺激性慾的時候,
陌生的一夜情對象卻能夠讓內褲濕了又濕,
光是接吻就已經爽到發抖。

曾經現任女友也是一夜情對象,也一樣光是接吻就能夠觸動我性慾的開關,
光是接觸她的身體、進入她的陰道就能夠讓我高潮,
更別提每次服務她我自己都濕到水會滴到床上。

現在?
說真的就是膩了。
一樣的床、一樣的天花板、一樣的女友,
同樣令我憐愛的臉孔已經激不起相同的性慾。

說真的跟一夜情對象做愛到底爽不爽?會高潮比較多次嗎?
這很講機運,通常都沒有跟熟悉的對象作起來舒服。
因為女性的生理構造,如果沒有在適當時機以適當方式刺激敏感地區,
不管是太粗魯還是太溫柔,都一樣跟高潮說再見~

我們的身體是如此敏感,因此熟悉的對象反而可以給予最恰到好處的服務。
但是很賤的是大腦又對陌生的情境感到刺激與快樂

一夜情追求的是大腦的刺激,一旦大家熟稔了、對彼此身體的掌握度提高了,
也就不再有新鮮感了。
所以從心靈面來說,一夜情很爽,
從肉體面來說,通常對方都打不到點,回家還會覺得有點餓。
但回家看到老面孔(女友)又突然覺得不餓了XDDD

人性本賤,至少我很賤。
女同志床笫之死*逼得廣大的深宮怨婦向外尋求慰藉,
好一夜情,不玩嗎?











2014年3月16日 星期日

菟絲子

我今年28歲,在職場上已經少被叫小妹、若還念書恐怕會被尊稱學姊,
至於戀愛,可能會被花邊副刊歸類在輕熟那一區,不算非常年輕,也稱不上老。

回想這些年談過的戀愛、那些曾經在迷途上收留過我的人,
總讓我有流淚的衝動。

我28歲,交過4個女朋友,有過數次一夜情經驗,其中有幾次不只一夜。
帶著某種遊牧民族的天性,流浪在歷任女友跟陌生人的雙人床間,
像個寄生蟲盤據在那些不屬於我的家庭中。

第一任女友家靠海邊,他家是一種奇特的大雜院構造,
彷彿霍爾的移動城堡,一塊塊建築方格拼湊前後院組成三個家庭,後面還有一塊是教堂。

前院有池塘,後院走幾步路就到堤防,
我最喜歡躺在夏日落日後微微散發輻射熱的海堤上,聽他信手拈來隨興哼些曲子。

第二任女友家住台北市精華地段,由於地段相當精華,所以格局狹長,
狹窄三層樓透天,一樓外租停車、三樓又保留給長者,
一家五口就這樣窩在二樓的空間裡,導致她高三仍然跟妹妹住一間,
房間小得只夠擺兩張書桌跟一組上下舖床。

雖是小小蟻窩仍然收容了我一段時日,
那段日子我跟女友一起窩在上鋪,
夜夜瞞著她下鋪的妹妹玩著濡濕手指的遊戲。

第三任女友情況好些,
彼時他已大學畢業在外租屋,又有些時候住在公司宿舍,
而我也理所當然寄居在他的租賃處,只有偶而才會寄居她家。

她在桃園的家只住了她跟姊姊,是光潔明亮的白領電梯公寓,
大多數時候我都是一個自在的食客,
唯一次她父母突然來訪,我被迫躲在衣櫃裡,
趁姊姊引開注意力時提著鞋子逃出她家門,現在想來真是奇異的經驗。
我跟那任女友都是長髮女性化外表,
為何我偶爾去她家借宿竟然還要瞞著她父母,
如此躲躲藏藏心虛至此真是令人感慨。

現在的女友家是台北市老透天,
比第二任女友精華地段的蟻居大上不少,但人口也複雜許多。
因為厭惡人際交流往來,不願融入她的家庭,
我住在她家中像個見不得人的害羞媳婦,
總是等長輩用過膳後才出來吃飯。

住得時間越長,看不順眼的事情也就越來越多,
越是陳舊的家庭,內部就越是藏汙納垢。

我像菟絲子倚蘿維生,走過那些家庭最幽暗不為人知的一面,
只為吸取寄主的養分。